长期的消防工作实践表明,消防工作具有这些特点:1.社会性;2.行政性;3.规律性;4.技术性。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: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加强应急救援工作,保护人身、财产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。
1.社会性
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,它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,各行各业,千家万户。凡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火灾。因此,要想真正预防火灾,减少全社会的火灾隐患,必须遵循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整体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,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全体公民参与消防工作,实行全民消防。
2.行政性
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,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。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国内的消防工作,对较快地发展我国的消防事业,搞好消防工作,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,无疑具有主要作用。
但由于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地方政府行政性很强的工作,虽然国务院领导国内的消防工作,但许多具体工作,如城乡消防规划、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、消防装备建设、各种形式消防队的建立和发展、消防经费的筹措,以及消防工作的组织等,都必须依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。为此,《消防法》明确规定: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。
3.规律性
无论是春夏秋冬,还是白天黑夜,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火灾。
由于人们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都需要用火,如果稍有疏忽,就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,因此,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具有规律性的特点。
4.技术性
防治火灾需要运用大量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,这就要求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要认真研究火灾的规律和特点,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。坚持科技先行,依靠科技进步,不断提高防火、灭火和救援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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