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消防队伍,是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,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,其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并存的消防保卫力量体系。
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1.认真贯彻落实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执行国家《消防法》和公安部61号令。
2.搞好消防法律、法规的宣传教育,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。
3.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作出部署,并督促实施。
4.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,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配合调查处理火灾事故。
5.定期总结讲评表彰先进,推广典型经验。
消防科科长岗位职责
1.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安全教育。
2.负责修订、制订落实防火安全规划和制度。
3.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,研究整改措施,并监督整改内容的落实。
4.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的消防知识培训。
5.负责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、维修、保养和管理。
6.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,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保卫消防管理人员岗位职责
在保卫科科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1.认真贯彻h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、规定,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疗、行政管理计划,指导检査、督促医院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。
2.负责部署和组织医院的消防教育工作,具体领导医院义务消防组织,并进行业务培训。
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,并认真检查落实,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。
4.组织消防检查,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。
5.对发生在医院的火灾事故,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加以扑救,并负责査明原因,提出处理意见。
6.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、维修、保养和建档工作。
保卫部消防专责岗位职责
1.在处长的领导下,负责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2.参加节假日消防安全大检查,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设施、器材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。
3.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,组织消防安全竞赛和消防演习。
4.参加对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。
5.参加对发生火险事故的调查分析,提出整改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