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新建、扩建以及改建工程的消防设计时,应按照GB50444-2008的要求将灭火器的配置类型、数量、规格以及位置纳入设计内容,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。建设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工程涉及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来配置灭火器。
一、灭火器的管理要求是什么
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新建、扩建以及改建工程的消防设计时,应按照GB50444-2008的要求将灭火器的配置类型、数量、规格以及位置纳入设计内容,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。建设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工程涉及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来配置灭火器。
二、灭火器定期检查的要求
灭火器的功能性检查及维修应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。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,建立维护管理档案,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。应当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检查。单位应当至少每12个月组织或者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。
三、报废的灭火器怎么处理
对于筒体严重锈蚀(锈蚀面积大于、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,表面产生凹坑)的灭火器;器头存在裂纹、无泄压机构的灭火器;筒体明显变形,机械损伤严重的灭火器;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;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;没有生产厂名称及出厂年月的(含铭牌脱落,或虽有铭牌,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,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)灭火器;筒体有锡焊、铜焊或者补缀等修补痕迹的灭火器;被火烧过的灭火器,都应做报废处置。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者超过报废期限时的灭火器也应当淘汰。